2015年10月02日19:43
高雄地檢署接獲檢舉,指台南市永康區某食品商行販售的陽春麵、米粉添加苯甲酸,
經高雄市衛生局檢驗後,在「陽春麵、米粉」檢出「苯甲酸2.65g/kg、二氧化硫0.12g/kg」添加物,
明顯超標,昨天會同高雄市刑警大隊、食藥署南管中心搜索「某食品商行」及其同公司在仁德
區的製造工廠「某食品廠」。
檢警及衛生局人員在某食品商行現場封存有疑慮的「陽春麵72公斤、拉麵78公斤」及
「米粉61.2公斤」,乙才食品廠現場封存「陽春麵70.2公斤」。
謝姓負責人坦承「油麵、陽春麵、烏龍麵及拉麵」等四項產品添加苯甲酸,
至於米粉則是向高雄市大寮區「某某有限公司」,檢警隨即會同高雄市衛生局前往查緝。
衛生局調查,某品商行與乙才食品廠都是謝姓負責人所有,前者是商品販售,
後者是製造工廠,他們製造的油麵、陽春麵、烏龍麵及拉麵,及向大量農產購買的米粉,
銷往傳統市場及各地麵攤。衛生局稽查員除查封相關產品外,也採集各項產品檢體,
進一步檢驗二氧化硫、過氧化氫及防腐劑。台南市衛生局長林聖哲指出,
苯甲酸是經常被使用在加工食品的防腐劑,目前認為適量使用對於人體並無健康危害。
不過若一次大量攝取,可能引起胃腸道的刺激性症狀,例如肚子痛、嘔吐等;
至於二氧化硫與水接觸後,可能產生亞硫酸鹽等物質,這些物質已被推斷為引發氣喘的原因之一。
(辛啟松/台南報導)
資料來源: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51002/703906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