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市抽驗車站便當 1件複驗大腸桿菌群不合格將裁罰

2016-12-05  14:36

〔記者蘇孟娟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抽驗車站便當,抽驗24件大腸桿菌、大腸桿菌群,初驗不合格率近3成,有7件與規定不符;經要求限期改善後複驗,抽驗的「八角雞腿便當」,複驗大腸桿菌群仍不合格,衛生局將依規裁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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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驗大腸桿菌群不合格將裁罰。(圖:衛生局提供)

衛生局日前派員前往鄰近地點抽驗熟食便當,共抽驗24件,檢驗「一般食品衛生標準(大腸桿菌、大腸桿菌群)」;初驗有7件與規定不符(初驗不合格率29.2%)。

衛生局指出,經要求限期改善後再次複抽,複驗結果「大腸桿菌群1100MPN/ML(標準<1000MPN/ML)」。

衛生局指出,在初驗與規定不符時,已立即通知限期改善;不料經再次複抽,複驗結果仍不合格,衛生局將依規予供應商行政裁罰並列入加強抽驗名單,維護旅客飲食安全。

衛生局指出,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是重要的衛生指標菌之一,若超過標準值可能表示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不佳,原因包括場所、設施及設備不潔、原材料儲存不當、水質管理不良、製備過程不當、作業人員衛生習慣不佳或盛裝食品容器不潔等;提醒業者需留意食材驗收、產製過程、包裝衛生及運輸保鮮、販賣處溫度管制,確保便當販售食用安全性。

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,車站往往旅客南北羅織穿梭,享用各式知名車站便當除填飽肚子外,更是許多人慕名購買的主因,提醒食品業者,倘違反食安法第17條衛生標準規定,可依同法第48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;呼籲業者善盡自主管理責任,產製安心食品販售,提供民眾健康飲食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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