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化夜市食品安全 第三階段食安稽查

資料來源:食品藥物管理署

行政院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(以下稱食安聯稽小組)為確保夜市食材來源安全,於105年9月啟動「全國夜市聯合查核-第3階段源頭製造商」專案稽查,針對29家製售醬料及澱粉等產品予夜市攤商之業者進行查核,另抽驗28件產品及抽查83件產品標示。查核發現其中1家醬料業者使用逾期原料及食品添加物以製造辣椒醬等產品,相關產品已下架回收銷毀並裁罰6萬元;1家澱粉製品製造業業者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(GHP)規定,衛生局已依法處辦;48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,其中11件共裁罰15萬元,其餘不符規定者,地方衛生局均已要求業者回收改正並依法處辦;另1件乾燥粉圓防腐劑超出限量標準,已命業者回收銷毀並裁處3萬元。

蚵仔煎、碗糕等夜市美食多使用澱粉為食材,醬料輔以增添風味,因此食安聯稽小組聯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以下稱食藥署)及地方衛生局針對第2階段調查夜市攤商所使用之醬料、食用油、澱粉及澱粉類製品的來源製造廠商進行查核,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、食品添加物使用合法性、產品標示、GHP及產品抽驗,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、甜味劑、單氯丙二醇及順丁烯二酸酐等。本次查核29家製造業者,全數皆已完成食品登錄,其中有2家業者分別使用逾期原料、食品添加物及不符GHP規定;48件產品標示違規態樣多為營養標示格式錯誤,及內容物成分未展開。另抽驗醬料及澱粉類產品共28件,其中1件乾燥粉圓防腐劑超出限量標準,不符合規定部分地方衛生局已依法處辦。

食藥署表示,夜市是重要觀光景點也是民眾接觸頻繁的生活圈之一。食安聯稽小組推動夜市聯合稽查,由貼近民眾日常生活的消費場所先著手進行「源頭管控」,追溯至源頭食材製造商之管理,以保障國人食的安全,同時也讓我國夜市美食持續揚名國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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